2013年度白化病儿童社会融入活动申请公示
月亮孩子之家–白化病儿童社会融入活动(2013年度)
申请公告
一、 项目介绍
月亮孩子之家-白化病儿童社会融入活动(2013年度)是由 “联合劝募–上海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一个鸡蛋的暴走项目——月亮孩子的阳光行动”支持,为改善白化病儿童的生存质量及生活品质,促进他们的成长发展,提高他们融入社会的能力;同时促进患儿家长树立积极向上的心态,相互分享育儿及家庭康复经验,使其不再感到孤立无援。
月亮孩子之家-白化病儿童社会融入活动(2013年度)将支持各地患儿家庭间相互交流,或探访福利院白化病孤儿的活动,由患儿家庭或其他爱心人士设计具体活动内容并提出申请,在月亮孩子之家审核并获准后,该活动将直接获得经费支持。
该项目的开展也将使社会公众更好的了解,理解和支持白化病患儿及其家庭;同时也鼓励和支持患儿家庭,成年患者及社会爱心人士探访被社会边缘化的福利院中的白化病孤儿和盲校中的特教白化病儿童,为其带去心灵温暖和生活学习上的帮助,使其能够勇敢的面对苦难,活出精彩人生。
二、 活动开展对象及原则
1. 受助人为患有白化病的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儿童、少年及其家庭;或18岁以下的白化病孤儿。
2. 白化病儿童社会融入活动分为:
a、地区性患儿家庭聚会活动;
b、白化病孤儿/盲校学生探访活动。
3. 具体活动内容由活动申请人设计,报送月亮孩子之家审批,原则上:
a、社会融入活动的支持经费按参与该融入活动的每个白化病儿童每天/次不高于200元的标准计算;
b、地区性患儿家庭聚会活动至少3个白化病儿童家庭参与;
c、所设计活动应为半天至最多两天的地区性活动。
4. 月亮孩子之家根据项目计划和预算,最终确认社会融入活动审批场次、人数和金额。
5. 建议有网络和计算机条件的患儿家庭主动承担活动申请、组织及汇报工作,并多联系当地不具备网络和计算机条件的患儿家庭参与该活动。
6. 申请人所设计的社会融入活动必需在2013年11月31日前实施完成并递交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
7. 白化病儿童社会融入活动申请起止日期:2013年2月20日至2013年11月15日。
三、 活动申请及执行程序
1. 申请人(患者法定监护人)需在认真阅读并认同《月亮孩子之家-白化病儿童社会融入活动(2013年度)申请须知》后,请用Word或其它文字编辑软件,打开并完整填写月亮孩子之家-白化病儿童社会融入活动(2013)申请表.doc文档(请在页面下方附件中下载)的全部内容,并通过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至电子邮箱:info@albinism.org.cn,并在邮件主题中标明“2013社会融入活动申请”,以递交该申请表。
2. 月亮孩子之家负责所有递交申请表的审核工作。
3. 由月亮孩子之家成立的评审委员将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表评审,根据参与活动的白化病患儿人数、活动形式、预算是否合理、社会影响力等原则筛选出予以支持的活动。
4. 向申请人反馈社会融入活动支持确认信息,并对获得批准的活动申请人进行活动开展的指导及建议。
5. 获得批准的活动的申请人按申报的活动计划,及月亮孩子之家所反馈的建议开展活动(需先行垫付活动经费)。
6. 活动结束后,请提交以下资料:
a) 认真填写并提交月亮孩子之家-白化病儿童社会融入活动(2013)总结报告.doc(请在页面下方附件中下载)中的全部内容;
b) 活动中产生的相关的、合理的费用的发票原件。若发票中没有具体内容明细的,必需附上有出具发票单位名称的明细单(如餐饮就需要餐厅的点菜单,如超市购物就需要购物明细单),并在所有发票及明细单正面空白处由活动申请人签署自己的名字;
c) 活动照片,提交的张数应不少于参与活动的白化病儿童的数量,且必需要有至少一张全部孩子的合影照;
d) 媒体报道(如有),以及总结报告中提到的其它所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
7. 月亮孩子之家在审核所有材料无误后,结合申报时的活动预算,将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拨付不高于所提供票据金额的活动支持经费。
四、 重要说明
1. 该社会融入活动项目中提及的白化病儿童,指年龄在18岁以下(含18岁)、具有中国国籍、且患有白化病的儿童和少年。
2. 地区性患儿家庭聚会活动的申请人应为白化病患儿家长,或成年白化病患者;白化病孤儿/盲校学生探访活动的申请人应为白化病患儿家长、成年白化病患者、社会爱心人士、或其它关注儿童及相关领域的社会公益机构或志愿者团队。
3. 申请人应为中国国籍,18岁以上的个人,或在民政部门、工商部门注册的非赢利性机构。
4. 地区性患儿家庭聚会活动可以开展但不局限于聚餐、郊游、茶话会等形式;白化病孤儿/盲校学生探访活动可以开展但不局限于去福利院/盲校赠送礼物、联欢,或将他们带出来游园、观影等形式。活动形式应尽可能新颖,并应侧重家庭间相互交流以及与白化病患儿的互动。
5. 社会融入活动经费的支持标准:按每个参与活动的白化病儿童每天/次不高于200元计算,所产生的其余费用,由申请人或参与的患儿家庭自行承担。
6. 地区性患儿家庭聚会活动原则上不批准少于3个白化病儿童家庭参与的活动。
7. 月亮孩子之家评审委员会会每隔半个月集中审批一次社会融入活动申请表,因此较早的递交申请表有助于活动申请的获批。
8. 申请表的递交并不代表已经获准得到社会融入活动的经费支持。
9. 活动实施中产生的费用必需索取国家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的正式票据原件,票据如涉及单位信息,则单位名称必需写明“西安市莲湖区月亮孩子之家”,单位地址为“西安市莲湖区新园路2号”,单位电话为“029-81940112”;如购买物品或饭店就餐,除发票外请向商场或饭店索取购物或点餐明细单,并连同发票一起由活动申请人签名后,快递至月亮孩子之家,否则直接影响获批活动经费支持的报销。
10. 总结报告及活动照片,可以提交电子档,也可以是纸质印刷在提交票据时一起提交;提交的活动照片必需要能够看清每位参与该活动的白化病儿童,提交照片总张数应不少于参与活动的白化病儿童的数量,且至少有一张参与活动所有患儿的合影照。
11. 申请人必需提供申请人本人或申请单位的银行账号作为接受社会融入活动支持经费的指定账号,申请人对其提交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12. 对申请表、总结报告及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和票据中出现的虚假、伪造或隐瞒等行为,西安市莲湖区月亮孩子之家和资金支持方将追索其在该项目中所获得的全部活动经费。
13. 申请人可在征得参与者意见的前提下,应尽可能的通过当地媒体宣传该活动;如有条件,申请人应在活动的准备、实施以及结束各阶段,图文并茂的在月亮孩子之家在线社区中发帖介绍,或使用新浪微博发布微博并@月亮孩子之家。
14. 申请人一旦填写并提交月亮孩子之家-白化病儿童社会融入活动(2013)申请表.doc文档,则表明申请人认同并同意该申请须知中的所有条款。
15. 申请人必需使参与活动的所有家庭、患者、机构以及媒体了解并认识到该项目的资助方“联合劝募–上海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www.lianquan.org.cn”,“一个鸡蛋的暴走项目:http://baozou.lianquan.org.cn”及该项目的实施机构“月亮孩子之家:www.albinism.org.cn”。
16. 申请人有责任为活动的安全和顺利进行提供保障,月亮孩子之家及资金支持方不承担活动中的任何事故责任。
17. 所有获得社会融入活动支持的申请人和活动参与者,均有责任和义务为西安市莲湖区月亮孩子之家和资金支持方提供必要的反馈信息,包括文字、照片、录像等材料的提供。
18. 在活动设计、填写申请表、活动实施阶段、以及填写活动报告和照片等材料的准备时若有任何疑问,欢迎及时和月亮孩子之家办公室取得联系。
五、 最终解释权
所有条款最终解释权属西安市莲湖区月亮孩子之家。
六、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西安市莲湖区新园路2号(邮编710082)
电话:029-81940112
QQ:1453379044,892387979
E-mail:info@albinism.org.cn
网站:www.albinism.org.cn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albinism
七、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