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白化病患者社会融入活动申请公告
白化病患者社会融入活动(2014年度)
申请须知
一、 项目介绍
月亮孩子之家-白化病患者社会融入活动(2014年度),是由“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示范项目”支持的“白化病患者专业支持服务示范项目”中的内容,为改善白化病患者的生存质量及生活品质,促进他们的成长发展,提高他们融入社会的能力;同时促进患者或患者家属树立积极向上的心态,相互分享成长及家庭康复经验,使其不再感到孤立无援。
二、 活动开展对象及原则
1. 受助对象为患有白化病的患者及其家属。
2. 具体活动内容由活动申请人设计,报送月亮孩子之家审批,原则上:
l 社会融入活动的支持经费按参与该融入活动的每位白化病患者每天/次不高于200元的标准计算;
l 每个社会融入活动至少5名白化病患者参与;
l 所设计活动应为至少一天至最多两天的地区性交流、分享、心灵成长或户外运动等活动。
3. 月亮孩子之家根据项目计划和预算,最终确认社会融入活动审批场次、人数和金额。
4. 建议有网络和计算机条件的患者或家属主动承担活动申请、组织及汇报工作,并多联系当地不具备网络和计算机条件的患者家庭参与该活动。
5. 申请人所设计的社会融入活动必需在2014年10月20日前实施完成并递交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
6. 白化病患者社会融入活动申请起止日期:2014年3月15日至2014年8月31日。
三、 活动申请及执行程序
1. 申请人(成年患者或患儿监护人)需在认真阅读并认同《月亮孩子之家-白化病患者社会融入活动(2014年度)申请须知》后,请用Word或其它文字编辑软件,打开并完整填写月亮孩子之家-白化病患者社会融入活动(2014)申请表.doc文档的全部内容,并通过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至电子邮箱:info@albinism.org.cn,并在邮件主题中标明“2014社会融入活动申请”,以递交该申请表。
2. 月亮孩子之家负责所有递交申请表的审核工作。
3. 由月亮孩子之家成立的评审委员将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表评审,根据参与活动的白化病患者人数、活动形式、预算是否合理、社会影响力等原则筛选出予以支持的活动。
4. 向申请人反馈社会融入活动支持确认信息,并对获得批准的活动申请人进行活动开展的指导及建议,同时向申请人邮寄活动获批确认函、双方确认的社会融入活动申请书、活动参与者登记表,以及活动旗帜。
5. 获得批准的活动的申请人按申报的活动计划,以及月亮孩子之家所反馈的建议开展活动(需先行垫付活动经费)。
6. 活动结束后一周内,请以快递的形式返还/提交以下资料:
a) 申请人签名后的活动申请书;
b) 活动参与者登记表;
c) 活动旗帜;
d) 填写、打印并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的月亮孩子之家-白化病患者社会融入活动(2014)总结报告.doc;
e) 活动中产生的相关的、合理的费用的发票原件。若发票中没有具体内容明细的,必需附上有出具发票单位名称的明细单(如餐饮就需要餐厅的点菜单,如超市购物就需要购物明细单),并在所有发票及明细单正面空白处由活动申请人签署自己的名字;
f) 活动照片,提交的张数应不少于参与活动的白化病患者的数量,所有产生消费的活动必须有照片(如餐厅吃饭照、租车照、会议室照等),且必需要有至少一张全部参与者与活动旗帜的合影照;
g) 媒体报道(如有),以及总结报告中提到的其它所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
7. 月亮孩子之家在审核所有材料无误后,结合申报时的活动预算、活动实际花销以及所提供的发票和消费明细,将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答复最终确认支持金额,并于该笔项目款到达月亮孩子之家账户的前提下,向申请人拨付该活动支持经费。
四、 重要说明
1. 该社会融入活动项目中提及的白化病患者,指具有中国国籍、且患有白化病的任何年龄、性别及民族的患者。
2. 该活动申请人应为白化病成年患者或患儿家长,该活动鼓励地区性患者的交流,因此建议在省内或相邻市县内组织,且活动至少有5名白化病患者参与。我们原则上不支持跨省活动的费用。
3. 社会融入活动可以开展但不局限于聚餐、郊游、茶话会、联欢、福利院探访、等形式。活动形式应尽可能新颖,并应侧重患者间相互交流互动,可邀请患者及患者家属外的人士参与,或直接参与其他社会活动,以达到融入社会的目的。
4. 社会融入活动经费的支持标准:按每个参与活动的白化病患者每天/次不高于200元计算,照片中和活动参与者登记表中未有的患者,将不计入计算。活动所产生的其余费用,由申请人与参与者商议承担。
5. 月亮孩子之家评审委员会会每隔半个月集中审批一次社会融入活动申请表,因此较早的递交申请表有助于活动申请的获批。
6. 申请表的递交并不代表已经获准得到社会融入活动的经费支持。
7. 活动实施中产生的费用必需索取国家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的正式票据原件,票据如涉及单位信息,则单位名称必需写明“西安市莲湖区月亮孩子之家”,单位地址为“西安市莲湖区新园路2号”,单位电话为“029-81940112”;如购买物品或饭店就餐,除发票外请向商场或饭店索取购物或点餐明细单,并连同发票一起由活动申请人签名后,快递至月亮孩子之家,否则直接影响获批活动经费支持的报销。
8. 虽然有经费支持,但我们也不能铺张浪费,活动组织者应尽可能争取免费或优惠资源,例如餐饮的折扣、景区门票的减免等,所有消费均不得高于当地平均物价,所有活动相关食宿场地等不应选择豪华场所。特别注意的是:与活动无关的消费、高于当地平均物价的消费、高档场所或食宿的消费、未取得正规发票的消费,以及未提供相应活动照片证明的消费,均不会予以提供经费支持。
9. 活动照片,可以提交电子档,也可以是纸质印刷在提交票据时一起提交;提交的活动照片必需要能够看清每位参与该活动的白化病患者,提交照片总张数应不少于参与活动的白化病患者的数量,所有产生消费的活动必须提供照片(如餐厅吃饭照、租车照、会议室照等),且必需要有至少一张全部参与者于活动旗帜的合影照。10. 活动中应尽可能在每个环节都有照片或影像记录,活动结束后不按要求提交照片、总结报告等资料的,月亮孩子之家将不会提供任何经费支持。
11. 申请人必需提供申请人本人或申请单位的银行账号作为接受社会融入活动支持经费的指定账号,申请人对其提交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12. 对申请表、总结报告及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和票据中出现的虚假、伪造或隐瞒等行为,西安市莲湖区月亮孩子之家和资金支持方将追索其在该项目中所获得的全部活动经费。
13. 申请人可在征得参与者意见的前提下,应尽可能的通过当地媒体宣传该活动;如有条件,申请人应在活动的准备、实施以及结束各阶段,图文并茂的在月亮孩子之家在线社区中发帖介绍,或使用新浪微博发布微博并@月亮孩子之家。
14. 申请人一旦填写并提交月亮孩子之家-白化病患者社会融入活动(2014)申请表.doc文档,则表明申请人认同并同意该申请须知中的所有条款。
15. 申请人必需使参与活动的所有家庭、患者、单位以及媒体了解并认识到该项目的资助方“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及该项目的实施机构“月亮孩子之家:www.albinism.org.cn”。
16. 申请人有责任为活动的安全和顺利进行提供保障,月亮孩子之家及资金支持方不承担活动中的任何事故责任。
17. 所有获得社会融入活动支持的申请人和活动参与者,均有责任和义务为西安市莲湖区月亮孩子之家和资金支持方提供必要的反馈信息,包括文字、照片、录像等材料的提供。
18. 在活动设计、填写申请表、活动实施阶段、以及填写活动报告和照片等材料的准备时若有任何疑问,欢迎及时和月亮孩子之家办公室取得联系。
五、 最终解释权
所有条款最终解释权属西安市莲湖区月亮孩子之家。
六、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西安市莲湖区新园路2号(邮编710082)
电话:029-81940112 QQ:1453379044,892387979
E-mail:info@albinism.org.cn 网站:www.albinism.org.cn
新浪微博:weibo.com/albi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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